喝酒開車,觸犯刑法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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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周先生喝了酒之後堅持要開車,結果發生車禍,與另外兩台車接連追撞,所幸只有車損,並沒有人受傷。因為聞到周先生濃濃的酒味,對方仍堅持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對周先生進行酒測,酒測值超過標準,觸犯了刑法酒醉駕車的公共危險罪。

智庫處理經過

周先生不希望留下犯罪前科,再向律師說明經過後,律師向周先生分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醉態駕車罪的刑責,並針對此個案給予周先生建議,因為周先生的訴求是避免留下犯罪前科,所以於檢察官傳喚時最好由律師陪同,律師代表發言比較專業也避免當事人說錯話或是搞不清楚程序也可以考慮由律師擬妥答辯狀,於檢察官傳喚時直接遞呈檢察官,讓檢察官清楚當事人的訴求。另外就是要趁檢察官傳喚之前,先盡力去和遭撞的車主們和解,這樣也可以帶給檢察官有悔意的好印象,對於爭取緩起訴甚至是無罪都很有利。   

周先生考慮過後,決定委由律師代寫答辯狀,並在等待傳票的同時,自行先去和其他車主進行協調。其中一位車主很順利的和解了,可是另一位車主,卻出乎意料的難說話,硬是放高姿態,經過智庫律師分析對方的請求依據後,認為對方有獅子大開口之嫌,指出對方請求中不合理的部分,最後仍協調雙方以合理的賠償金額達成和解。  

車禍發生後一個多月,周先生收到傳票後,由律師擬妥答辯狀一併呈交給檢察官,檢察官念及周先生是初犯,素行良好,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便給予緩起訴的處份,希望當事人能記取教訓不要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