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要付高額違約金,賺的不夠賠還要倒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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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

林小姐為了工作,加入一個美容指甲(美甲)公司學習美甲的技術,並簽定學徒生契約,約定在學習過程中,每月領取12,000元的零用金,學成後須於該公司服務滿三年,否則要支付違約金。事實上,林小姐簽定的這個契約極不合理,工資又低於勞基法最低工資的限制,且工作非常累,與薪水根本不成比例,林小姐做了一個多月後就決定離職。然而,離職之後不久,就收到該公司寄發的律師函,要求林小姐給付違約金及使用材料費等共66,000元,林小姐明明才拿到微薄的一萬多塊薪資,卻反而要給六萬多的違約金,大呼不合理!

訴求:

認為該份契約書的違約金條款不合理,不願承認契約效力並支付違約金。

解決方案:

生活智庫蕭嘉甫律師看過這個契約之後表示

1、當事人在簽約時,若了解契約的內容,成年而有行為能力,且在自願的情形下簽定時,只要這個契約並不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都算是有效。也就是說,林小姐簽的這個約,原則上也稱的上是有效的。

2、但因為該公司給予的薪資實在太低,已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基本規定,且該公司並未對於其員工投保員工保險,亦有違法之虞,而可以以此要脅要向勞工局檢舉。  

所以蕭律師就建議林小姐,先寫一封律師函寄給對方,向對方施壓,要求對方放棄追討違約金,否則有更大的不利益。林小姐亦欣然同意,並委請蕭律師撰寫存證信函。  

結果:

自從該公司收到蕭律師為林小姐發出的律師函後,知道林小姐既已委請律師,又知道自己亦有把抦在對方身上了,於是再也沒有繼續進行任何追討違約金的動作了。林小姐也很感謝生活智庫及蕭律師,能以最低的法律成本,來完成他的訴求!

 

律師小叮嚀

在找工作時,如果公司要求簽訂員工契約的話,千萬不要看也不看就簽下去喔!往往許多不肖公司就把不合理的條款藏在字裡行間,而你一旦簽名了,在法律上也就直接推定你看完且了解。這裡向您建議,如果有要簽定任何契約,還是向律師請教,讓律師審閱之後,告訴您隱藏的風險在哪裡,您一定可以更清楚地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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